2017年12月19日,我司组织召开了新兆丰电子信息产业园线路板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会议。根据验收工作组意见,我司修改完善了验收监测报告,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附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我司认为没有不合格情形,符合验收合格条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地点、规模等
新兆丰电子信息产业园线路板生产项目位于珠海市富山工业园富山2路3号,由珠海市新兆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6年8月由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编制完成,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10月19日以珠富环复〔2016〕028号文予以批复。批复建设内容为:依托基建项目已建成的1#、13#、14#厂房及水质净化厂等,安装生产设备和配套环保设施,形成年产双层及多层线路板45万平方米(双层FPC板25万平米、多层PCB板2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主要生产设备有:化学前处理线5条、化金前处理机14台、自动化学镍金线16条、自动化电镍金2条、后处理机3台等。
2本次验收范围
目前,项目依托珠海市新兆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建项目已建成的1#、11#厂房及水质净化厂等,安装生产设备和配套环保设施,形成年产双层及多层线路板25万平方米(双层FPC板15万平米、多层PCB板1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安装的主要生产设备有:化学前处理线5条、化金前处理机1台、自动化学镍金线1条、自动化电镍金线1条、后处理机1台等。配套的主要环保设施有:1座工艺处理能力为1500t/d的水质净化厂、3套粉尘废气处理设施、3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2套酸性废气处理设施、2套碱性废气处理设施、1套含氰废气处理设施、1套油烟废气处理设施、4个共80m2危险废物暂存间、1个1000m2污泥暂存间及6个共2490m3事故废水收集池等。项目于2016年11月开工建设,2017年5月建成。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45万元,占总投资的48.1%。
本次验收针对上述已建工程配套的环保设施,即对环评批复内容中已建成部分的内容进行阶段性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工程实际建设内容为环评及其批复的一部分,没有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废水、废气喷淋塔废水、地面冲洗水、中水回用系统浓水、纯水系统弃水)、办公生活污水、冷却塔溢流水及厂区地面雨水等。
有机废水经酸析、pH调节、混凝、沉淀预处理,络合废水经反应、破络、pH调节、混凝、沉淀预处理;综合废水经pH调节、反应、混凝、沉淀预处理;含氰废水经一级破氰、二级破氰预处理;含镍废水经反应、沉淀、离子交换树脂预处理;上述废水各自经预处理后排入生化池,再经MBR池后排入清水池,清水池部分进入中水回用系统,经砂滤、保安过滤器、超滤、中间水池、RO装置后,回用于生产。其余部分经排放口排入市政工业废水管网,进入富山水质净化厂,最终排入黄茅海。
酸性废气、碱性废气喷淋塔废液收集后与综合废水一起处理;含氰废气喷淋塔废液收集后与含氰废水一起处理;地面冲洗水、中水回用系统浓水收集后与综合废水一起处理;纯水制备系统弃水回用于车间地面冲洗。
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池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生活污水管网,排入富山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黄茅海。
冷却水溢流水属清净下水,与厂区地面雨水一并进入市政雨水管网。
2、废气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包括粉尘废气、有机废气、酸性废气、碱性废气、含氰废气以及厨房油烟等。
项目设置3套粉尘废气处理设施,1#厂房1套,11#厂房2套,均位于1楼,粉尘废气经管道输送至布袋除尘系统除尘,处理后由6m高排气筒排放;设置3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1#厂房设置2套,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由天面排气筒排放,11#厂房设置1套,采用“喷淋塔+工业静电式烟雾净化设备”处理,处理后由天面排气筒排放;设置2套酸性废气处理设施,2栋楼天面各1套,经喷淋塔处理后由天面排气筒排放;设置2套碱性废气处理设施,2栋楼天面各1套,经喷淋塔处理后由天面排气筒排放;设置1套含氰废气处理设施,位于1#厂房天面,含氰废气经喷淋塔处理后经天面排气筒排放。1#综合楼天面设1套静电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厨房油烟,处理后由天面排气筒排放。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是储存、装卸及生产车间使用过程中挥发性物质挥发产生,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氯化氢、氰化氢、氮氧化物、VOCs、甲醛、颗粒物、氨、锡及其化合物等。
3、噪声
噪声主要来自钻孔设备、抽风设备、冲切设备、空压机、冷却塔、废气洗涤塔、风机、水泵等,通过选用噪音较低的机械设备,并适当采取墙体阻隔、建筑围蔽、吸声、消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
固体废弃物根据固废性质,主要分为三类: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线路板、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及包装过程产生的一般废包装材料,交废品回收站或供应商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废蚀刻液、退锡废液、废底片、废菲林、废油墨、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等。废蚀刻液、退锡废液、废底片、废菲林渣、废油墨、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在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废水处理污泥先进入科研楼地下污泥池,经污泥压滤机压滤后打包暂存在科研楼一楼污泥暂存场暂存。各类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并与具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理合同。
生活垃圾: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制订及应急设施配置
厂区在科研楼下方设置了5个有效容积共1490m3的废水应急池,分别为1个850m3的综合废水事故应急池、1个有机废水事故应急池160m3、1个含镍废水事故应急池160m3、1个含氰废水事故应急池160m3和1个络合废水事故应急池160m3。在2#综合楼旁设置1个1000m3的事故废水应急池,主要收集火灾发生时产生的消防废水等。珠海市新兆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境由环境治理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了《珠海市新兆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珠海市新兆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于2017年12月5日通过专家评审,并于2017年12月21日在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备案。
6、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厂区废气、污水、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房均作了规范化设置,设立了废气排放口、污水排放口、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环保标志牌,安装了废水巴歇尔排放槽、流量计等。
四、环保设施运行效果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分析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粤环分析HY字(2017)第1711-53A号)表明:
1、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运行)负荷94.1%-98%,符合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2、废水
有机废水预处理系统出口、络合废水预处理系统出口、含镍废水预处理系统出口、含氰废水预处理系统出口、综合废水预处理系统出口总镍、总铬、总镉、六价铬、总银、总铅、总汞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中“表2珠三角地区排放限值”要求
总排口废水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氟化物、总铜、总锌、总铁、总铝、总氰化物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中“表2珠三角地区排放限值”要求。
工业废水排放量和中水回用率均符合珠富环复〔2016〕028号文的要求。
3、有组织废气
有机废气:1#厂房天面2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及11#厂房天面1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出口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丝网印刷Ⅱ时段”标准要求。
酸性废气:1#厂房天面和11#厂房天面各1套酸性废气处理设施出口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甲醛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碱性废气:1#厂房天面和11#厂房天面各1套碱性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氨排放速率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含氰废气:1#厂房天面含氰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氰化氢排放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粉尘废气:1#厂房地面1套和11#厂房地面2套粉尘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油烟废气:1#综合楼天面食堂油烟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油烟排放浓度和处理效率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4、无组织废气
厂界上风向1#监测点和厂界下风向2#、3#、4#监测点中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氰化氢、氮氧化物、甲醛、锡及其化合物最大浓度值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最大浓度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要求;VOCs最大浓度值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5、厂界噪声
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6、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验收监测期间,外排生产废水量小于环评批复“工业废水排放量不得超过710t/d”。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生产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铜、总镍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废气氮氧化物、VOCs、颗粒物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大气环境
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边敏感点虎山村、马山村进行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特征污染因子甲醛、氨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TVOC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18883-2002)中的标准要求,表明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边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水环境
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的经工业区污水管网排入富山水质净化厂,尾水排入黄茅海。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废水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中“表2珠三角地区排放限值”要求,废水排放量和中水回用率均符合珠富环复〔2016〕028号文的要求。正常排放情况下,从水质和水量上均可以满足富山水质净化厂进水和处理工艺要求。事故排放情况下,在厂区设置了5个有效容积共1490m3的废水应急池,可满足事故废水应急储存要求。因此,项目外排废水对富山水质净化厂及周边水域影响在可控制范围内。
3、声环境
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厂区周边进行了声环境质量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表明项目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的前提下,生产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我司电子信息产业园线路板生产项目部分已建成的工程已配套的环保设施没有不合格情形,符合阶段性验收合格条件。
在项目后续运营期间,我司仍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车间密闭,减少无组织排放。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做好活性炭更换台账,及时安装废水主要污染物在线连续监控系统,并将在线监控系统与当地环保局联网。
2、进一步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落实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措施,及时与具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合同。
3、加强各类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和生产过程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强化与富山工业园应急预案的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珠海市新兆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日